欢迎访问南京大学国际化工作处 学生交流办公室!
问题汇总
  • Q:
    日本北海道大学的研究生申请,导师选择是获得学校推荐后再联系还是先联系相关导师再申请此项目?学校公告中时间说明为一学年,是否可以调整时间?校荐资格是否代表被对方录取?
    A:

    需要事先联系导师;交换时间必须为一学年,不可以调整;由于南大和北海道大学是partner university,校荐资格便不会被对方淘汰。

  • Q:
    交流项目责任书与出国审批表递交的截止日期是否相同?出国审批表在哪里办理?
    A:

    对于交流项目责任书的递交时间,国际处学生科会以邮件另行通知,如果父母远在外地,来不及签署,可以使用父母的电子版签名。

    出国审批表签字及盖章后,请交至仙林校区扬州楼822办公室办理。

  • Q:
    申请材料的英文成绩若没有雅思托福,是否可以填写四六级成绩?
    A:

    若没有相关国际认证的英文成绩,可以填写四六级成绩。但是还是要具体看对方学校的要求。如果对方学校要求出具国际认证的英语能力证书,如雅思、托福等,那么四六级英语证书或Pets5就不起作用了。

  • Q:
    某些项目要求提供外方院校的邀请信,如何取得?
    A:

    外方学校的邀请信是需要自己和外方导师联系索取的。 

  • Q:
    某些高校语言要求里面对交换生要求是学校开的语言证明,即“学生是否具有足够的语言水平”。国际处能否开具此证明,或导师是否可以为学生开具?
    A:

    国际处不能凭空开具此类证明,我们只能帮助向外提供你的的托福或雅思之类具有普遍认可性的考试成绩。请注意,如果学生的英语不够好,在学习和生活上会碰到一定的困难。所以国际处即使是开具“该生合适”证明,也需要有语言成绩作为依据。如果你能找到导师开具证明,请务必先和对方确认他们认可你的证明人。

  • Q:
    网申中需要提交的recommendation letter是由南大统一出具还是需要我们申请人自己找老师写?official nomination letter呢?
    A:

    recommendation letter一般都需要同学们自行找院系的老师写,请同学们结合学校要求自行联系老师。nomination letter是否由学校统一出具需要我们与外方学校联系后再做通知。

  • Q:
    提交交换申请时,个人简介需要用什么语言?
    A:

    一般来说,如果是前期向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申报,材料都是中文的,如果是在项目官网上向外方申请,材料都是英文的。

     

  • Q:
    交换申请的签证是否较易办理成功?若被拒签,已经交给对方学校的费用会退回吗?
    A:

    首先要等到录取通知书,然后凭录取通知书进行签证申请。签证是否通过还要看个人的基本条件以及材料是否齐全等,不可一概而论。就往年情况来说,基本都能签证成功。是否退费用视情况而定,大多数学校是会退学费的。

  • Q:
    已毕业学生在留学申请过程中,如果对方大学要求大学学位证毕业证成绩单及其翻译件必须从大学的交流部门寄出时,请问是否可以代寄?
    A:

    可以代寄,但是代寄之前需要出示证件原件,供我们向教务处进行身份的核实。

     

  • Q:
    申请表里面需要填写我们学校以及联系人的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如何填写?
    A:

    可根据所参加项目的地区,进行相关联系人的填写:

    美洲项目联系人:Ms Sheng Wenjie,邮箱:stuex@nju.edu.cn,电话:86-25-89683371,传真:86-25-83307680

    欧洲项目联系人:Ms ZHAO Lei,邮箱:stuex@nju.edu.cn,电话:86-25-89683371,传真:86-25-83307680

    亚洲项目联系人:Ms ZHOU Yang,邮箱:stuex@nju.edu.cn,电话:86-25-89683371,传真:86-25-83307680

    大洋洲项目联系人:Mr YU Bin,邮箱:stuex@nju.edu.cn,电话:86-25-89683504,传真:86-25-83307680

     

  • Q:
    有交流项目的国外大学网申需要自己申请还是学校统一申请?
    A:

    国外大学网申需要学生本人自行去对方学校网上申报填写。

    但是必须是得到我校国际处提名的学生方可自行申请。只有收到我国际处的提名邮件的学生,才可以自行根据具体流程去对方学校网站上填写材料。

  • Q:
    申请指南提到:每位学校在校期间只能参加一次交换培养项目。是否说明学生可以参加一次长期交换(比如春季学期),然后再参加一次短期交换(比如三个月以下的暑期学校)呢?
    A:

    我校的规定是:本科学生在本科四年中只可以参加一次互免学费的长期交换项目(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如果是短期项目(三个月以内),可以同时再参加一次。请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将两个项目的参与时间妥善安排好。

  • Q: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自费项目报名流程是怎样的?
    A:

    所有类型的研究生申请自费项目时请先填写好我们在我科网页上的相关通知中给出的excel信息填报表格,email给指定邮箱。然后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领取相关出国审批表格填写。具体可以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

    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提交地点及咨询电话:

    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02,  89682463

    专业学位研究生请电话咨询:

    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07,89686492 

  • Q:
    申请海外交流项目的流程是什么?
    A:

     通常,学生海外交流项目将公布在国际处学生交流科网站。项目公布后,学生可进行申请。交流生选拔程序如下:

    (1)交流项目主要从本科2-3年级学生或研究生1-2年级学生中选拔。个别项目如对方学校有特殊要求,也可在本科4 年级或研究生3年纪中选拔;必须坚持信息公开、机会均等、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

    (2)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每年依据国际处提供的项目信息发布通知;

    (3)本科生需由本人针对具体项目提出申请,征得所在院系同意并推荐后,参加教务处组织的交流生考试(主要为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或面试;研究生需由本人针对具体项目提出申请,征得导师、院系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的同意,参加由研究生院组织的面试;

    (4)教务处和研究生院依据相关的考试要求和交流项目的具体要求,拟定推荐的人员名单,并向国际处及时提供;

    (5)国际处若对被推荐人员的外语能力或其他申请资质有异议,可与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合进行二次筛选;

    (6)国际处在学生交流科网页上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7)校际交流项目的对外材料报送和录取均由国际处负责。国际处负责将录取通知书及签证相关材料发给学生,并协助提供合作院校录取人员名单给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存档备案。

    (8)学生拿到录取通知后,除个别项目外,学生需自行办理护照、签证,购买机票、保险等事宜。

  • Q:
    通过学校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的筛选后,是否意味着已被该项目录取?
    A:

    通过学校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的筛选,将获得南大校方推荐资格,最终录取与否仍由接收校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