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根据中韩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选派有关高校韩国语专业在校本科生赴韩国庆熙大学进行语言研修。
二、选拔内容
1. 名额:3人
2. 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本科插班生:资助期限为6个月
3. 选派专业
韩国语/朝鲜语专业
4.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
基本条件。
2.其他条件
①应为项目院校韩国语/朝鲜语专业本科二、 三年级在读学生。
②未曾享受过该奖学金赴韩留学。
四、选拔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3月20日-3月3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各受理单位应对被推荐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正式推荐公函、对外联系材料及经公示后的推荐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亚非事务部。
2.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候选人,并根据韩方评审结果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六、派出
1.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 派出单位/被录取人员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通知后,须按通知要求及时准备办理签证所需材料, 自行向使领馆指定旅行社申请签证和办理机票。有关问题请询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3. 派出单位应及时通知被录取人员在派出前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定《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4. 被录取人员于 2017 年 7 月赴韩,具体派出日期以韩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 5 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七、 咨询方式
联系人: 刘欣欣 联系电话: 010-66093569
传真: 010-66093581 电子邮件: xxliu@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A3 楼 13 层( 100044)
八、校内申请时间节点
3月10日前 院系选拔学生并发送报名表至国际处(yubin@nju.edu.cn)
3月17日前 申请人在教务处系统登记并由教务处向国际处提供推荐名单
3月20日-3月29日 申请人完成CSC网申
4月10日前 国际处将推荐公函及名单寄给CSC
本科生教务处申请流程
(一)登录“交换生管理系统”(http://desktop.nju.edu.cn:8080/exchangesystem/index),点击“交换项目”开始申请,根据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并提交。在遴选过程中请及时关注学生申请的实时状态和交换生管理系统发布的通知。
(二)院系审核(请自行提醒院系辅导员、教学院长及时审批)。
(三)院系审核通过后,登陆系统打印申请表(可先打印为PDF,再打印为纸质版),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教务处。
(四)学校遴选并公布名单。
联系人:教务处于老师
联系电话:89680375
电子邮箱:jwcexchange@nju.edu.cn
附件:
![]() | 国际处报名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