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 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 中方每年选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
二、选派内容
1.选派名额:本科插班生3人,攻读硕士学位1人。2016年全国俄语大赛获奖学生不占名额。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留学期限 6-10 个月
3.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其他条件
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学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者派出前须获得俄语专业八级证书。
四、选拔办法
1.选拔办法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以俄语专业在校生为主。不超过3人。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校至多可推荐1名本科为俄语语言文学的申请人,其他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生。2016年全国俄语大赛获奖学生,不占用本校推荐名额。
2.网上报名
(1)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于2017年3月27日-4月5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2)“211工程”建设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各受理机构应对被推荐人选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2017年4月15日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机构留存,留存期限为3年。
3.留学俄罗斯网站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被推荐人须在2017年4月20日前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站(http://russia.study/)填写申请表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我委不再接受纸质对外联系材料。该网站有关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17年赴俄罗斯留学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被推荐人可登录国家留学网,通过项目检索http://www.csc.edu.cn/require/查询俄罗斯互换奖学金并自行下载《2017年赴俄罗斯留学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
4.公示
各校选拔推荐人选名单应在校园网主页或相关部门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网址链接请在单位正式推荐公函中注明。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通知为准。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荐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安排。
六、派出与管理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3.被录取人员应按期派出。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4.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宗男 联系电话: 010-66093933
传真: 010-66093581 E-mail: znzhang@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八、校内申报时间节点
3月28日前 教务处提供推荐名单给国际处
3月27日-4月5日 申请人完成CSC网申
4月12日前 国际处向CSC寄送申报材料
4月20日前 申请人完成俄罗斯官网网申
本科生教务处申请流程
(一)登录“交换生管理系统”(http://desktop.nju.edu.cn:8080/exchangesystem/index),点击“交换项目”开始申请,根据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并提交。在遴选过程中请及时关注学生申请的实时状态和交换生管理系统发布的通知。
(二)院系审核(请自行提醒院系辅导员、教学院长及时审批)。
(三)院系审核通过后,登陆系统打印申请表(可先打印为PDF,再打印为纸质版),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教务处。
(四)学校遴选并公布名单。
联系人:教务处于老师
联系电话:89680375
电子邮箱:jwcexchange@nj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