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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研究生项目】中法欧洲法项目申报通知

时间:2017-05-17来源:未知 作者:stuex 点击:1524

一、简介
法国先贤祠-阿萨斯大学(Université Panthéon-Assas,又称巴黎第二大学,致力于法律、经济和社会科学),为全法国法律领域顶尖学府,法国众多最具影响力的法学家在该校任教。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法国驻华使馆与巴黎第二大学三方签署的“欧洲法”项目合作协议,中法双方每年将从我国高校选拔优秀硕士一年级学生,经选拔考试及法语培训合格后于次年赴法进行欧洲法硕士第二年课程学习,毕业后可获得法方硕士第二年文凭。
二、协议内容
1. 协议名额:
10人/年(全国)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个月
3.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法学
4.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被录取人员在华法语培训费将由法国驻华使馆与国家留学基金共同承担。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具有较好的英语水平和法语基础。
四、申请办法
1. 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按照《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准备申请材料。
2. 申请时间及方式
(1)2017年6月5日前,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选择项目大类为“国外合作项目”,项目小类为“中法欧洲法项目”,受理机构为“直接上报基金委”)
(2)《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推荐公函(红头、带函号、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网上报名所提交的材料纸质版(复印件3份)应于6月15日前寄往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
网上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 动机信(中英文各一份)
(2) 研修计划(中英文各一份)
(3) 个人简历(中英文各一份)
(4) 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中英文各一份)
(5) 个人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中英文各一份,加盖学校公章)
(6) 两封专家推荐信(本专业副教授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中英文对照,原件须有专家亲笔签名)。
3. 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并受理申请材料。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选,为通过初选人员组织中法专家联合面试。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将参加为期一年的法语培训,培训后参加法语考试成绩达到C1或TCF/TEF-5等标准的方可予以录取。被录取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派出。
六、对外联系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录取人员一般于次年9月派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梅 联系电话:010-66093931
传真:010-66093929 E-mail:mwang@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八、校内申报时间节点
6月1日前 申请人提交附件中的报名表发至国际处邮箱
6月5日前 申请人完成CSC网申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国际处805
6月12日前 国际处将申请材料报送CSC
国际处邮箱:yubin@nju.edu.cn
 

附件:

国际处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