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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的通知

时间:2017-08-04来源:未知 作者:stuex 点击:1641

 为支持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CSC将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一、选派对象

申请时为国内普通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年度内的)或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学生。

二、申报条件

1、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

2、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3、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4、具备优秀的计算机及社交媒体方面的知识,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5、已获得国际组织正式实习录用函/通知,尚未开始实习

6、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7、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际组织全额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请时间为2017年9月1日-15日。申请人须在此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网上报名指南》(http://www.csc.edu.cn/article/972)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并同时向学校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应齐全、真实有效。各校负责对申请人进行政治把关,对其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各校应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同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各校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人员名单。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6月30日。

四、校内申报时间节点

8月28日前 本科生向教务处报名并由教务处提供推荐名单给国际处,研究生发送附件报名表至国际处邮箱报名

9月1日-14日 申请人进行CSC网申

9月20日前 国际处完成审核并提交申报材料给CSC

国际处邮箱:yubin@nju.edu.cn

 

本科生教务处申请流程

(一)登录“交换生管理系统”(http://elite.nju.edu.cn/exchangesystem/index),点击“交换项目”开始申请,根据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并提交。在遴选过程中请及时关注学生申请的实时状态和交换生管理系统发布的通知。

(二)院系审核(请自行提醒院系辅导员、教学院长及时审批)。

(三)院系审核通过后,登陆系统打印申请表(可先打印为PDF,再打印为纸质版),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教务处。

(四)学校遴选并公布名单。

 联系人:教务处于老师

 联系电话:89680375

 电子邮箱:jwcexchange@nju.edu.cn

 

附件:

国际处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