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科研、教学和文化合作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教育合作协议》,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将继续选派留学人员赴以上两所大学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人,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人,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选派专业
物理、化学、数学、地质、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专业。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申请赴圣彼得堡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如未通过圣彼得堡大学语言考试,需读一年语言预科的,预科期间的学费自理。
四、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类别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3.外语条件
申请时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
五、选拔推荐办法
请接此通知后即着手进行选拔推荐工作。请组织被推荐人选于2018年1月5 - 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或“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请对被推荐人选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于1月20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亚非事务部。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向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通知为准。凡未被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工作安排。
七、对外联系材料
请按照《填报对外联系材料说明》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八、派出及管理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方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被录取人员应按期派出。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3.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派出,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句云生 联系电话:010-66093933
传真:010-66093581 E-mail: ysju@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十、校内申报时间节点
1月5日前 申请人向教务处报名并推荐至国际处
1月5日-15日 申请人完成CSC网申
1月20日前 国际处向CSC提交申报材料
国际处联系邮箱:yubin@nju.edu.cn
本科生教务处申请流程
(一)登录“交换生管理系统”(http://elite.nju.edu.cn/exchangesystem/index),点击“交换项目”开始申请,根据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并提交。在遴选过程中请及时关注学生申请的实时状态和交换生管理系统发布的通知。
(二)院系审核(请自行提醒院系辅导员、教学院长及时审批)。
(三)院系审核通过后,登陆系统打印申请表(可先打印为PDF,再打印为纸质版),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教务处。
(四)学校遴选并公布名单。
联系人:教务处于老师
联系电话:89680375
电子邮箱:jwcexchange@nj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