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韩国科学技术院(以下简称KAIST)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韩国科学技术院学习。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个月
3.选派专业
不限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韩方对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免除学费。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四、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自行与KAIST联系,取得该校正式录取通知。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19年3月10-31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材料。
网报时,“申项目名称”选择“ 国外合作项目 ”、“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 “与韩国科学技术院合作奖金”。
推荐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现做出评价。
3.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本地区(部门)的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拟推荐选公示后于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拟推荐选公示后于4月12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4.应提交材料
申请人请按照“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材料。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
六、派出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与KAIST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以KAIST校方邀请函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10-66093569
传真:010-66093929 电子邮箱:ouyafei8@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座13层(100044)
八、校内申请时间节点
3月10日前 申请人提交附件报名表至国际处邮箱
3月10日-31日 申请人完成CSC网申
4月12日前 国际处提交申请材料至CSC
国际处邮箱:yubin@nj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