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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2019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申报通知

时间:2019-03-11来源:未知 作者:stuex 点击:1347

 一、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中方每年选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
二、协议内容
1.选派规模
根据俄罗斯人文合作署提供的奖学金名额确定。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访问学者:3-10个月
3.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学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无不及格科目。年满18周岁(2001年3月15日以前出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者派出前须获得俄语专业八级证书。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本科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4)本科阶段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者,不包含对预科阶段的资助,如有预科,预科阶段的费用自理。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访问学者:
(1)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7.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四、选拔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9年3月15-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2.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于3月31日前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3年。
3. 应提交材料
(1)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
(2)被推荐人3月15日即需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russia.study/)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的提交工作须于4月15日前完成,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我委不再接受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19年赴俄罗斯留学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被推荐人可登录国家留学网,通过项目检索(http://www.csc.edu.cn/require/)查询俄罗斯互换奖学金并自行下载《2019年赴俄罗斯留学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
被推荐人员选择的6所国外留学单位建议参考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公布的俄罗斯院校。
4. 公示
各单位选拔推荐人选名单应在校园网主页或相关部门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网址链接请在单位正式推荐公函中注明。
五、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通知为准。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荐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安排。
六、派出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3.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吴俣 联系电话:010-66093933
传 真:010-66093929 电子邮箱:ouyafei4@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八、校内申请时间节点
3月20日前 本科生在教务处网站报名,其他人员发送国际处报名表至指定邮箱报名
3月25日前 申请人完成CSC网申,并在规定日期前完成俄方网申
3月31日前 国际处向CSC提交申报材料
国际处邮箱:yubin@nju.edu.cn
 
本科生校内申请流程 
(一)登录“交换生管理系统”(http://elite.nju.edu.cn/exchangesystem/index),点击“交换项目”开始申请,根据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并提交。在遴选过程中请及时关注学生申请的实时状态和交换生管理系统发布的通知。
(二)院系审核。(请及时联系辅导员及教学院长完成审核)
(三)院系审核通过后,登陆系统打印申请表(可先打印为PDF,再打印为纸质版),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教务处。
(四)学校遴选并公布名单。
 
注意事项
(一)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登录对方学校主页查看具体院系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尽可能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
(二)请合理规划大学生涯与学习计划,确认赴外交换学分转换的可能性以及回校之后课程的衔接性,以避免因赴外交换而影响课业甚至毕业。
(三)递交申请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收邮件。
联系人:教务处苗老师
联系电话:89681635
电子邮箱:jwcexchange@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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